其他
受贿32.1万,为“黑老大”减刑3次,这把“伞”倒了!
2020年3月23日,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“保护伞”案件进行公开宣判,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莫政才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被告人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2.1万元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宣判现场
法院审理查明
此外,莫政才在担任钟山监狱医院院长、十一监区监区长、九监区监区长期间,收受罪犯张树辉家属、特定关系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.2万元,伙同他人徇私舞弊,违规用奖励分为罪犯张树辉呈报减刑,导致罪犯张树辉共获得三次违规减刑,共计减去有期徒刑七年。
张树辉刑满释放后,继续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在梧州市及周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张树辉等22人重大涉黑案二审宣判现场
2019年4月29日,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树辉等22人涉黑犯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,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树辉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强迫交易罪及聚众斗殴罪等七项罪名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另查明,被告人莫政才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,该罪行属同种较重罪行;被告人莫政才退出了赃款32.1万元。
法院认为
被告人莫政才收受贿赂,为黑社会犯罪服刑人员违规减刑,其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“保护伞”的特征。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莫政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“保护伞”。
被告人莫政才在看守所接受远程宣判
被告人莫政才到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,以自首论;供述的该罪行属同种较重罪行,一般应当从轻处罚。被告人莫政才自愿认罪,且退出全部赃款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✫ “大家都带着口罩,认不出谁是谁。但……”
✫ 《安家》之后,何以安家?三个真实案例带你走进现实
投稿:gxgywx@163.com
点亮“在看”,为战“疫”加油!